個資保護條款

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

財團法人圓道文教基金會(下稱「本基金會」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下稱「個資法」),向 台端告知以下事項:

一、蒐集目的

本基金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,為了提供您登錄網站、索取資料、訂閱資訊、反應意見、進行各種諮詢等服務;或為了與您聯繫、執行使用者管理分析、執行各種基金會業務範圍內之必要行為,對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國際傳輸。
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
本基金會向您蒐集的個人資料,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」,包含但不限於識別類、特徵類、社會情況、財務細節、商業資訊或其他等類別,例如姓名、行動電話、住家、辦公室電話號碼、E-mail、地址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。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或方式

對象:本基金會及其他與本基金會有業務往來之機構、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、其他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接收者。

地區:前開對象所在地及國際傳輸所涉地點,包含但不限於中華民國。

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、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、本基金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。

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,包括但不限於以書面、電話、簡訊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網際網路、紙本或其他基於蒐集目的且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,對您提供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
四、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,您得就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

本基金會對您的個人資料,將採行妥適安全之措施加以保護。您可隨時透過本基金會官方網站揭露之通訊方式,就您提供的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:(1)請求查詢或閱覽;(2)製給複製本;(3)請求補充或更正;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;及(5)請求刪除。

五、本告知事項暨同意書之修訂

本基金會有權隨時修訂本告知事項暨同意書,並於修訂後公佈在本基金會官方網站,敬請隨時查閱。若您有任何問題,敬請透過本基金會官方網站揭露之通訊方式進行聯繫,我們將儘快為您服務。

敬請在提供個人資料前詳閱上開告知聲明。若您勾選「已同意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」或有其他足以確認您的意思表示,並有可為證明方式,可認已取得您書面同意者(例如主動提供您的個人資料),將視為您已同意本基金會依上開告知聲明就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若您拒絕,本基金會將可能無法執行本告知事項蒐集目的之業務,致無法向您提供相關服務。